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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阳:推进“阳光党建”让发展干劲更足

2018-07-26 09:10 来源:青岛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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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新闻网7月26日讯(通讯员 王作岩)亮出社区家底,群众心中有底。“阳光党建”建设之初,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曲西社区党总支率先发起了“社区亮家底、居民知家底、感受社区发展”活动,让群众对社区各个工业厂房和商业网点的地点分布、建设面积和收入情况更加明白,对创造美好生活更充满信心。社区居民纪香美就曾高兴的表示,“书记领着咱去看了看村里的家底,村里的各项发展情况心里更有数了,感到更有奔头了。”


阳光党建活动

作为阳光党建的重点内容之一,“社区亮家底”活动目的就是,从基层基础入手,打造更加清朗的基层党组织,落实阳光新理念,推行阳光新举措,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影响力,提振发展干劲。

据了解,“阳光城阳”建设开展一年来,城阳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抢抓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正式成为国家战略的先机,突出创新引领、实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,体现在青岛市率先走在前列中再创辉煌的“城阳担当”,以“阳光城阳”建设为总抓手,以惟民惟公、高效清正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和谐、乐观包容为核心理念,深入实施阳光党建、阳光政务、阳光司法、阳光社会、阳光生活五大工程,加快建设生态宜居、品质活力胶州湾北岸中心区。

借力加力,社区干部用权更加阳光。城阳区加快推进基层阳光党建工作,严明纪律规矩,全方位监督基层干部阳光用权,在全区打造12个阳光用权样板社区,制定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,列出社区重点工作十项流程,规范社区干部阳光用权。同时,开展社区干部履职承诺活动,每名社区“两委”成员年初均做出岗位责任承诺和自律承诺,签字承诺并向党员群众公开,一旦违反,承诺书自动转为辞职申请书。制定社区干部履职尽责阳光承诺。制定了《社区干部履职尽责阳光承诺》,对社区干部在工作纪律、执行民主决策程序、执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、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10个方面明确具体要求。

强党性、转观念,党性修养更强。扎实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积极推行党员“学管带联”行动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,促进基层支部全面学起来、动起来;举办了“新理念、新动能、新发展”专家讲坛,邀请中央党校教授进行专题辅导;组织社区干部、社区党员进课堂、进考场,开展“三问”大讨论,举办12期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班,举办党员轮训班28期。社区“两委”换届选举结束后,第一时间组织社区党组织书记、居委会主任进军营、进高校、进党性教育基地开展集中教育培训,扣好勤勉履职的第一粒扣子。

强制度,建机制,实干者更实惠。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建设“阳光党建”1个意见和6个配套办法。其中,制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分信息化管理考核办法,扎实推进“岛城e支部”系统运用,通过“互联网+”手段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实行全过程管理。制定城市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管理办法,提出了“四联一化”的工作机制。制定了《“两代表一委员”参与阳光议事决策的办法(试行)》,吸纳代表委员参与到重大事项决策中。下发了《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办法》,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和视野。制定了《关于重申和明确“为担当者担当、让实干者实惠”的通知》,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,树立起阳光的识人用人导向。

抓组织,强队伍,基层支部更强。把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力抓手,抓实基层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区委领导班子率先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出表率,区级领导分别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。制定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流程,派出督导组对各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全程督导,全区基层支部开会率100%,党员参会率95%以上。

拓试点,扩范围,非公党建更有力。拓展我区“4224”区域化试点工作经验,全年新建示范点58处。建立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在6个街道、85个社区推行“兼职委员制”。积极扩大党的组织覆盖,新成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48个,成立商务楼宇、协会商会等党组织12个,率先成立广场舞党支部,打造了国际商务港党支部、瑞阳心语党支部等先进典型。

严程序,抓审查,基层换届更顺。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,坚持阳光换届,精准施策,认真制定换届规程,抓好程序指导、资格审查、会场布置、安全保卫等关键细节,用阳光的程序选出了阳光的干部;坚持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始终,广泛宣传换届“十严禁”,实行选前、选中、选后警示谈话制度,对参选者、当选者、落选者第一时间进行教育警示,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,有效减少了参选人的不理性行为;坚持把从严打击贿选行为贯穿始终,对贿选行为坚持快查快办,换届期间信访下降了60%以上,实现了换届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两个“零发生”。

抓问责,树正风,干部更担当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持续正风肃纪,坚决反腐惩贪。强化制度约束,加大压力传导,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》,对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细化;制定下发了《关于重申和明确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相关要求的通知》《城阳区党员干部接受或者组织吃请“16个不准”》等文件,用制度规范作风行为。坚持挺纪在前,有案必查,有腐必惩,全年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00件次,处置问题线索270余件,其中结案129件,给予党纪处分122人、政纪处分11人。紧盯节日期间公务消费、公车管理、廉洁自律等问题,成立专门检查组开展暗访检查,累计处置问题线索70余件。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,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起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。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,全年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件29起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。继续开展“小官贪腐”专项整治,受理“小官贪腐”问题线索39件,党纪处分31人。实施“一案双查”,强化责任追究。查处党内问责类案件55起,其中,问责党组织39起,问责党员干部16起;查处领导干部(行政)问责类案件10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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