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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城阳区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

2020-07-28 14:21 来源:青岛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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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人事部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人职发[1990]4号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40号)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的通知》要求,为规范做好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工作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条件

须与城阳区所属单位签订聘用(劳动)合同并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,在城阳区缴纳保险。

二、办理范围

1.非青岛市各系列中评委、初评委评审的中级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,由区人社局负责确认。

2.非青岛市各高评委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(山东省人社厅统一备案编号的除外),由市人社局负责确认。

注: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(系列)专业不再办理外地调入确认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执行程序

1、工作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( http://rc.qingdao.gov.cn/),按照【用户手册】(附件1),注册并登录单位账号(单位填法定全称,附件清晰上传,如已注册则无需重新注册,主管部门无需注册),登录后按照【确认说明-单位版】(附件3),进行单位业务申请,主管部门选择“城阳区”(仅此三个字),待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,工作单位为申报人员开通申报权限;

2、个人登录青岛人才网,按照【用户手册】(附件1),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(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新注册,在青岛参保的个人用户,可直接用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号登录),工作单位(与缴纳保险单位一致)为个人开通权限后,个人登录并按照【确认说明-个人版】(附件2),填写相关信息,并上传相关附件,上报所在工作单位;

3、工作单位逐一审核个人所申报的材料,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申报直接退回,返回修改的由个人修改后再次上报,单位审核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;

4、区人社局审核各单位所申报材料,对于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,不符合的写明原因退回,返回修改的按审核意见一次改好后由单位再次提交;

5、申报中级、初级的个人界面审核状态显示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”即为最终认定通过,申报高级的个人界面审核状态显示“专技处审核通过”即为最终认定通过;

6、通过人员登录青岛人才网个人账号导出《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》(以下简称《呈报表》),并按照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。工作单位审核后在《呈报表》填写考核意见,并加盖公章,有主管部门的报主管部门审核,并在《呈报表》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7、《呈报表》经人社局验印后存入本人档案,原资格证书经人社局加盖公章后发放给个人。

(二)上传附件

1、原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原件图片(传封面、所有内容页),或加盖具有档案存管权限部门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图片;

2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图片(传封面、内容页、盖章页,附件按此命名);

3、在外地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(人事)关系的相关材料(例如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,或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,或原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等)原件图片,或加盖具有档案存管权限部门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图片;

4、公布文件图片(标出本人姓名,若评审部门官网可查,可上传整个浏览器截图,注:公示文件无效);

5、央企及所属企业评审的职称,在《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》(查询地址: http://www.mohrss.gov.cn/gkml/rcdw/zyjsrc/baml/201802/t20180207_288118.html?from=groupmessage&isappinstalled=0)中查询到其评审权限的则上传完整截图,无法查询到的应上传评审单位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授权文件图片(上传至其他附件处)。

注:所传图片必须清晰、完整,附件按图片内容区分命名。

四、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

申报时间:随时申报受理

办理地点: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科(正阳路211号513室)

联系电话:58659712

查询网站:城阳政务网-公开-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-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-人力资源

五、有关事项说明

1.申报人员可关注“青岛人才”微信公众号,及时获取最新的审核状态。中级、初级审核通过的,可随时联系区人社局办理《呈报表》验印和原资格证书盖章事宜,高级提交市局验印后另行通知,均可邮寄办理。为方便业务联系,各单位可加入城阳职称QQ交流群,群号:956688821,申请入群请备注单位名称。

2.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、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,专业技术人员个人、单位、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。拒不配合的,视为放弃申报。

附件:1.注册登录用户使用手册

2.全日制市外调入确认说明-个人版

3.全日制及市外调入确认说明-单位版

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0年7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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